移民局对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的适用对象是在文化、艺术、体育领域上有杰出成就的人才。那么,什么才是移民局认定的“杰出”呢?这就要通过个人能力和成就来展现了,比如说获得过一些奖项、取得过一些成就。
但是,并不是说只有非常出名的人才可以申请自雇移民。很多人拿自雇移民和美国EB-1杰出人才做比较,但其实自雇移民对申请人行业内所达到的水平要求远没有EB-1高。即便你不是行业内数一数二的人才也可以申请这个项目。对于自雇移民,移民官更看重的是申请人本身的自雇经历,并通过这些来判断你来了之后是否能对加拿大的经济和社会作出相应贡献。因此,只要让移民官相信你具备行业内应有的技能,并且能够在加拿大从事与其相关的自雇工作即可。
当然,如果你在业内有很高的成就或是很大名气,对申请本身的确是有所助益的。比如说,你曾经获得过一些国际奖项,像奥斯卡或是奥运会等含金量较高的比赛;或是能够体现你在业内的名气,像是媒体报道、发表作品、担任评委等。
总结来说,在移民官眼中,申请自雇移民最重要的是以下这三点
1.你的自雇经历是否达标
首先必须明确自己的职业,如果你的职业不符合自雇移民的要求,移民官有权直接拒签。而且必须表明自己未来一定会从事自雇职业,并且不会像技术工人那样去打工。也就是说,你必须要从多个雇主处任职谋得报酬,同时又有很高的成就。以动画导演这一职业为例,如果只是自己开了工作室,或是一直任职于某一家传媒公司,都是不达标的。必须要证明自己不只受雇于一个雇主、曾在多名雇主处获得收益,且曾获得过含金量高的奖项,这样才是达标的自雇。
2.未来在加拿大的商业计划
移民官判断你未来能否在加拿大继续从事本专业并成功进行自雇事业的关键主要就在于你的商业计划。除了商业计划,还有个人提升计划、语言水平、家庭净资产以及与加拿大的联系等因素都是移民官要考察的内容。关于商业计划书该怎么写,移民内参之前也进行过详细的解读。
3.未来你能否对加拿大作出贡献
其实,移民局对这项要求并没有明确界定,仅要求申请人通过自身的专业能力,对加拿大当地社会、社区、文化、教育或是某些特定人群作出贡献。因此,你的“贡献”范围不必很广,即使是帮助社区提升知名度、服务社区特定群体、或是帮助社区建立某项文化活动都是有价值的。不过在阐述自己的价值和贡献时切记要结合实际,联系到过往的经历,才能让移民官信服。另外,最好跳出华人圈,不要给移民官留下只关心自己种族的刻板印象,加拿大社会是多元化的,只有跨越种族的障碍才能跟当地基本价值观吻合,这一点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