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申请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必须满足在过去5年内有2年以上的“自雇经验”。这里需要证明两点,首先是证明自雇职业,其次是自雇经历。
关于自雇职业,这里是指靠自己的“业务”,自己接活来养活自己,而不是被某个单独的公司“被雇”。即使你有跟单独的公司签订合同,也不能是全职合同。拿媒体编辑这一职业为例,你可以是一家媒体的签约编辑,但也同时会给多家媒体供稿,自己的收入也来源于新闻作品在各个媒体上刊登取得的收入。所以说,我们在证明自雇经历时材料要求的会很有讲究,如需要多家公司的短期合约、收入证明、作品被发表或采用的证明等等……
那么,该如何准确证明我们的自雇经历呢?
其实,最夯实的自雇经历证明就是纳税,但是对于国内申请人来说,现实中从事自雇职业很少会有纳税记录。除了纳税记录,还有一些材料也是可以证明自雇经历的。
首先是收入记录,不管收入是通过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可以提供交易记录来证明自己的收入情况和自雇职业。然后就是业务上的证据,如音乐教师的授课记录、独立设计师的设计合同、作家的出版图书、影视工作者的参演作品等。总结来说,如下这些证据都可以证明我们的自雇经验:
1.在自雇行业担任评审专家的证明材料,如聘书、邀请函、活动通知、评审章程等。
2.在自雇领域获得的荣誉,如荣誉证书、奖杯、奖牌、活动通知等。
3.在自雇领域的行业组织担任职务,如聘书、组织介绍、聘任标准、工作职责。
4.在自雇领域的活动及成就受到的媒体报道,如媒体名称、报道内容、纸媒扫描件、网媒的链接及网页截图。
5.推荐信:5封左右即可,主要来自个人、老师(业内前辈)、学生(徒弟)、同行等。
上述这些业务证据能反映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申请人的专业水平,同时也能从侧面反映其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