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当地时间2024年3月18日,阿省更新了对于雇主新的要求, 涉及所有需要在阿省有工作offer才能申请的AAIP申请人。
为申请人提供阿省工作offer的雇主必须向AAIP证明:
- 企业经营是合法的;
- 企业在阿省提供商品或服务;
- 提供给申请人的工作与企业的业务活动或需求一致;
- 雇主可以根据以下要求履行工作offer或雇佣合同的所有条款,这些要求必须由AAIP验证。
阿尔伯塔省雇主必须:
1. 由加拿大省、地区或议会的立法机构或根据其法案成立或注册,并在阿尔伯塔省运营一个既定生产能力、工厂或营业场所;
2. 在递交申请之前,已在阿省连续积极经营至少2个完整的财年;
3. 在阿省有一个办公场所,员工可以根据需要定期上班,并在那里发布工作任务;
4. 通过提供以下信息来证明对该职位的需求:
- 根据联邦临时外国工人或国际流动计划签发的有效工作许可;或
- 雇主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填补该职位所做的合理努力的证据,如招聘结果(当被提名申请人尚未在阿省生活或工作时,联邦招聘和临时外国工人计划的广告要求将作为一个广泛的指导方针),或已规定的现有流程或途径标准;
5. 最近一个财年的总年收入至少为40万加币,并且在阿省雇佣至少3个全职(或相当于全职)员工:
- 独立承包商不被视为不确定的雇员,也不计算在内;
- 两名兼职雇员可被视为一个相当于全职的职位,只要总工作时间每周平均至少为30小时。
注:如果雇主不能证明其最近一个纳税年度的总年收入为40万加元并且至少有3名全职员工,雇主也有可能获得该计划的资格,但根据雇主在阿省的经营年限,他们可以支持的提名申请人数量将受到限制:
- 在阿省运营2年,可提名1人;
- 在阿省运营3年,可提名2人;
- 每增加1年的运营,可增加1名被提名人;
- 土著、市政、省和联邦政府雇主不需要满足收入和最低员工要求;
- 雇主可以支持的提名人数上限将适用于2024年3月18日或之后收到的申请。请注意,如果被提名人离开雇主,该提名将继续计入工作offer资格/雇主运营;
- 申请人必须与雇主确认他们能够支持其申请。如雇主支持的申请人数超过了他们在阿省的运营年限,申请费将不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