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自雇移民作为在众多项目中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其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审理方式的不同。该项目几乎要根据移民官的主观考量进行审理。那么,对于移民官来说,申请人的哪些方面最值得考量呢?一起来看看。
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考察申请人是否曾经是以自雇的方式来赚钱,通常这方面是要求近五年内有至少两年经验。
这里要注意,所谓“自雇”,并不是指你在某个单位或公司任职,而是靠着自己的手艺自己接活,以此来养活自己。即便你可以跟某个机构签合同,但这种合同不能是全职的工作聘任合同,可以是按次按量的框架协议。
举例来说,以摄影师为例,你可以是一家媒体的签约摄影师,但同时也会给多家媒体提供素材,自己的收入也来源于新闻作品在各个媒体上刊登取得的收入,或者干脆是自媒体。因此,加拿大自雇移民申请中,如果要证明自己的职业是自雇职业,还应该提供一些关键性材料,如多家公司的短期合约、收入证明、作品被发表或采用的证明等等,以此证明自己未来在加拿大不会占用当地劳动力市场,且能为当地经济,文化或者艺术做出自身贡献。
其次,移民局还会考察申请人本身在其专业界中的名气。这是为了进一步论证自己的自雇能力。申请人可以通过奖项或媒体报道,参加展览,担任评委,发表作品等来体现。
最后,还会考察申请人所拥有的财产是否足以支持他在加拿大成功建立自雇事业。因此,我们在申请加拿大自雇移民时还要进行财产申报,以此来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