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邦政府的要求,所有申请人的工作经验必须在NOC划分的职业列表当中,且针对不同的工作行业有着不同的经验要求,不同的工作经验相对应的加分项也有所差距,根据加拿大移民局的要求,中文版本的工作证明文件必须进行翻译且公证!那么各位申请人应该如何证明自己的工作经验呢?如何确定自己的工作经验长短?马上解答!
首先各位申请人的工作种类必须在职业列表当中,其次虽然全职以及兼职的工作时间均在认可的范围当中,但也需要根据不同的项目标准而定,如果属于全职,则每周30小时,每年1560小时,合计为一年的工作时间,若属于兼职工作,则同一职位每周不足30小时,且累积每年1560小时,合计为一年的工作时间,另外所有的工作必须是带薪的,雇主需要支付一定的酬劳,无报酬的工作不计算入经验当中。
证明工作经验的文件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雇主开具的工作证明、雇佣合同、收税证明、社保记录、银行流水等。往往由现任或者前任雇主开具的工作证明信是最有说服力的!
证明信当中的内容需包括:
1、此份信件必须写在公司的抬头纸上,其中需要涵盖公司名称、公司地址、LOGO等信息。
2、书写完毕之后必须加盖公司的印章,可以是部门的印章,也可以是人力资源部的印章。
3、其中需写清楚雇佣的周期、是否为全职性的工作、岗位名称、所属部门、任职周期、工作职责、工作小时数、工资收入等。
如果各位加拿大移民申请人准备的证明信是英文版则可以直接扫描使用,若属于中文本,则必须到公证处翻译公证。